2024年5月10日,靖霖济南所第206期刑辩道场开讲。本期道场采用案例研讨的方式,针对一则定性有争议的案件进行探讨。道场由实习律师刘佳帅主持。
本期道场研讨的案例主要是一则关于秘密窃取本公司财物的真实案件。
案例的争议点是涉案当事人的“职务便利”是否符合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物的便利条件。一审法院认为,黄某、林某、李某、蒙某、农某、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合伙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宣判后,李某、蒙某、农某对一审判决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某、李某、蒙某与农某、刘某、林某勾结,利用蒙某、农某、刘某当班看守货物和放行车辆的职务便利,共同窃取**公司货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犯罪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
【律所动态】靖霖济南所第206期刑辩道场之案例研讨《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