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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动态】赵刚律师分享《传统犯罪典型案例评析之抢劫罪》【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199】

更新时间:2024-01-22 点击数:953

【律所动态】赵刚律师分享《传统犯罪典型案例评析之抢劫罪》【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199】

【律所动态】赵刚律师分享《传统犯罪典型案例评析之抢劫罪》【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199】


2024年1月16日下午,靖霖济南所第199期刑辩道场如期开讲。本期道场由靖霖济南所副主任赵刚律师带来《传统犯罪典型案例评析之抢劫罪》的主题分享。赵刚律师从三则抢劫罪典型案例展开,逐一分析案件存在的问题,归纳总结裁判要点。

赵刚律师从三则抢劫罪典型案例展开,逐一分析案件存在的问题,归纳总结裁判要点。


基于证据裁判原则和疑罪从无原则,赵律师评析第一则案例中上诉人及同案被告人供述反复,最初有罪供述不足采信的理由,以及被害人的陈述和辨认存在客观缺陷,不足以排除合理怀疑,因此指控上诉人犯罪的证据并未达到确实充分程度,故而无罪。


第二则案例中,赵律师分析该案缺乏客观证据,主要靠口供定案,且供述的部分内容与在案其他证据存在矛盾之处,证据尚未达到死刑案件证明标准。因此缺乏客观性关联证据,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核准死刑立即执行。


“因共同犯罪中作用最为突出的同案被告人作案时为未成年人,依法只能判处无期徒刑情况下,不能机械地认为,对被害人的死亡负责,必须判处一人死刑”,赵律师指出第三则案例中裁判结果未能体现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故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当。他表示,在共同犯罪辩护过程中务必要关注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地位、作用,严格把握刑事政策及刑法原则,全面考虑辩护角度,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律所动态】赵刚律师分享《传统犯罪典型案例评析之抢劫罪》【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