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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拾萃】执业环境篇之一——刑讯逼供

更新时间:2020-02-06 点击数:936

【刑辩拾萃】执业环境篇之一——刑讯逼供

苦中取乐,窥斑见豹


十年前,我就想出这本书。

为什么?

因为我想用一种轻松又真实的方式,来反映司法环境的变化,让大家真切地感受到十年法治进程的点滴,从而更加明断自己作为一个法律人的努力方向。

几百个小故事,都是我所律师的亲身经历。在办案中,他们以刑辩律师身份争取权利,也以一位法治观察员的身份洞察律师执业环境,遇到善法良行,予以褒赞推广;碰到恶规恶行,予以针砭时弊。“我们不生产法治故事,只是真人真事的搬运工。”

大家都说“刑辩难”,难在哪里?大家看看这几百个小故事,就有了真切的感受。“刑辩难”有什么变化?有。“会见难”仍然存在,总是不断换着面具,成了律师的永恒话题。从这些拾萃中可以看出,有些司法人员对律师的偏见,是律师执业难的主要拦路虎。“律师是拿钱办事,一个案子拿的律师费比我们一年收入还要多”的思想让部分司法人员很不待见律师,自然而然,沟通难,与司法人员打交道难,各种“难”随之出现。

如何破解“刑辩难”?

我认为“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想要让司法人员打心眼里尊重律师,把律师奉为座上宾,靠公检法司联合发文改善律师执业环境是不够的,还是要靠律师自己,靠律师自己的业务能力。律师的专业能力只有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人员之上,才会得到真正的尊重,赋予律师地位,公检法人员才不会老想着律师赚钱的事儿,就算想到,也会认为很值。

所以律师要埋头苦练专业。

曾有几篇文章,还在体制内的朋友看了忍俊不禁,连称“我们确实是这样的。看来是十分不妥”。有时,换个角度看,就容易看到问题。我们无意让读者怎么做,只是希望看过文章的人去思考一下,怎么做才是对的。

此书有部分文章是律师在办案中的趣闻乐事,有的荒诞,有的离奇,有的可笑,有的可悲。可以从字里行间感受到靖霖人的情怀,对人性的感悟,对人文的关怀,对人生的思考,对真情的呼吁,对法治的期待。

这些作者,有些已经离开靖霖,有些甚至离开了律师队伍,但是,他们留下的文章,证明他们永远是靖霖人,是一位,至少曾经是一位笔耕不辍、思考不断、情感充沛、忧国忧民又风淡云轻、实践嬉笑怒骂皆成文章的法律人。近年来,我本人拾萃写得少了,所里的律师也写得少了,可能有执业环境改善、可写的素材少了的因素,但更有情怀不再、忙于俗务、惰于思考的原因。看了十年来的文章,我感叹于当时的情怀,当时的执着,当时的努力,当时的思想,当时的淳朴。我佩服以前的自己和同事。也希望现在的我和同事,向以前的同事学习。做智慧的行者,而不是行尸走肉。

十年来,在靖霖发展的重要时刻,会有一些演讲和总结,有业务技能提升的探讨,有律所发展的总结,也有行业建设的思考,是我所律师的思想火花,一并编入本书,供同人了解和参考。

刑辩拾萃,在“刑辩难”中找乐子。希望读者读完一篇莞尔一笑后,能静思5秒钟。同乐,同思,同为。


                             徐宗新     

                                2019年1月5日


刑讯逼供

某日,法院开庭审理一起挪用资金案。

被告人辩称侦查人员有不当的侦查讯问方式,但由于被告人口拙,无法让人听明白侦查讯问到底不当在哪里。

公诉人有点急,问被告人:“我直接问你,侦查机关到底有没有对你刑讯逼供?”

被告人说:“我觉得心里有点压力的……”

公诉人打断他,又问:“你就直接回答,侦查人员在讯问你时到底有没有对你刑讯逼供?”

被告人一愣,咕噜地说:“那……那.……倒没有。”

公诉人即向法庭报告:“公诉人讯问完毕。”

辩护律师觉得仍有疑问,申请法庭补充发问。

辩护人问被告人:“你是否知道什么叫‘刑讯逼供’?”

被告人回答:“我不知道呀!”

辩护人即向法庭提出发问完毕。

法庭就要求辩护人向被告人解释一下什么是刑讯逼供。

辩护人说:“辩护人才疏学浅,而且刑讯逼供学说、学派众多,法律规定又不太明确,无法在法庭上解释,以免误导。”

审判长于是要求公诉人闻述一下什么叫刑讯逼供。

公诉人解释:“刑讯逼供,大致的含义,就是以暴力或威胁的方式进行审讯。”

被告人随即叫了起来:“报告审判长,侦查人员对我进行了威胁,他们威胁不让我睡觉,要把我同杀人犯关在一起。”

这时,法庭各方才听明白,原来,被告人的真实意思是,他是有被“刑讯逼供”的辩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