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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动态】赵刚律师分享《依法改判案例》第十五讲【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171】

更新时间:2023-06-08 点击数:873

【律所动态】赵刚律师分享《依法改判案例》第十五讲【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171】

2023年6月6日下午,靖霖济南所第171期刑辩道场如期开讲。本期道场由靖霖济南所副主任赵刚律师继续为大家分享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系列案例。赵主任从严格审查证据、严格把握政策及全力做好附带民事调解工作三个方面对典型案例展开全面、深入的讲解。

魁某某抢劫案中,“本案主要靠被告人魁某某的供述定案,关键言词证据存在重大瑕疵,且缺乏客观证据,未达到死刑案件确实、充分的证据标准,现有证据无法得出唯一结论。据此,裁定不核准被告人魁某某死刑。”赵刚律师通过分析该案客观证据存在的疑点,分享了死刑案件的证据审查思路。


周某故意杀人案中,鉴于被害人对引发本案负有一定责任,周某系临时起意杀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且其亲属积极代为赔偿被害人亲属的经济损失,被害人亲属亦表示接受,故对周某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赵律师表示,办理死刑案件一定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我国的死刑政策,多角度、多层次地提出辩护意见。


最后,赵主任从民事调解的视角出发,对范某某故意杀人案进行深入分析。鉴于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被害方在纠纷起因和矛盾激化上有一定过错,范某某的行为具有防卫性质,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期间经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并动员多方共同努力,被告人亲属最终与被害方达成谅解协议。赵律师指出,是否能够达成和解是死刑复核时重点考量的方面之一。


【律所动态】赵刚律师分享《依法改判案例》第十五讲【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