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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所动态】杨文彩律师主讲支付结算型帮信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探析【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169】

更新时间:2023-05-26 点击数:960

【律所动态】杨文彩律师主讲支付结算型帮信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探析【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169】

    2023年5月23日下午,靖霖济南所第169期刑辩道场开讲。本期道场由靖霖济南所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杨文彩律师带来《支付结算型帮信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探析》的主题分享。

杨律师梳理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以下简称“帮信罪”)的相关法律规范,分析了帮信罪的构成要件,并在此基础上针对支付结算型帮信罪的数额认定标准问题进行了详细阐述。

 

首先,杨律师明确了“支付结算”的含义。杨律师结合现有法律规范及相关理论学说,将支付结算的实质总结为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包括但不限于实施代为转账、套现、取现等行为或者为配合他人转账、套现、取现而实施提供刷脸等验证服务等。

 

其次,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杨律师对支付结算型帮信罪的构罪数额认定标准进行了理解和解读。根据现有法律规范、理论研究和司法经验,杨律师将支付结算型帮信罪的构罪数额认定标准大致分为了三种情形: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要求被帮助对象构成犯罪;支付结算金额一百万元以上,不要求被帮助对象构成犯罪;出租、出售的信用卡,单向流水金额三十万元以上,要求其中至少三千元经查证系涉诈骗资金,且被帮助对象构成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最后,杨律师从多个方面分享了支付结算型帮信罪在数额认定方面的辩护要点。杨律师强调,作为辩护律师,可结合支付结算数额的不同情形关注被帮助对象是否构成犯罪、被帮助对象已查证的涉罪数额、涉案信用卡是否被出租、出售和流水金额以及单向流水金额,并据此开展辩护工作。此外,杨律师指出,辩护人还应当从支付结算金额的计算方式、是否构成单位犯罪、行为人是否为在校学生以及犯罪情节的严重性等辩护角度出发,积极提出针对性意见,从而更好地实现辩护效果。



【律所动态】杨文彩律师主讲支付结算型帮信罪的数额认定标准探析【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