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4009685178
传真:0531-83602019
邮箱:jljn55569506@163.com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科创路天马相城4-11-102
1月31日下午,靖霖济南所第158期刑辩道场开讲。本期道场由靖霖济南所副主任赵刚律师继续为大家分享《依法改判案例》中的经典案例。
赵某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害人死亡时持有的手机下落不明以及手机中最后联系人身份尚未查清,虽在现场提取到留有被告人基因分型的烟蒂,但无法排除被告人案发前去过现场的可能,关键证据证明力不强。”赵刚律师通过分析该案客观证据存在的疑点,分享了死刑案件的证据审查思路。
政策方面,尹某某故意杀人案中被告人致二人死亡,犯罪后果特别严重,但该案系邻里纠纷引发,被告人作案后投案自首,在复核时年满 75 周岁,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被告人尹某某死刑。赵律师表示,办理死刑案件一定要准确理解和把握我国的死刑政策,多角度、多层次地提出辩护意见。
从民事调解视角,李某故意杀人案因婚恋纠纷引发,被害人有一定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期间经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并动员多方共同努力,被告人亲属最终与被害方达成谅解协议。赵律师指出,是否能够达成和解是死刑复核时重点考量的方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