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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新型网络犯罪】 靖霖济南所律师团队参加山东广电《法治山东》节目

更新时间:2022-09-27 点击数:1120

【解读新型网络犯罪】 靖霖济南所律师团队参加山东广电《法治山东》节目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识问题,解决问题。9月25日晚,靖霖济南所律师团队参加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的《法治山东》节目。本期节目聚焦新型网络犯罪,靖霖济南所主任王之虎律师,传统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王景霞、新型犯罪研究与辩护部副主任徐传瑜共同参与解读。

针对新型网络犯罪的罪名和特点,靖霖律师团队以亲办案例解读的方式为听众和网友普及了相关领域的法律知识。

“新型网络犯罪日益泛滥,且呈现集团化、产业化的趋势,尤其是年轻人和老年人要提高警惕。”王之虎主任指出,新型网络犯罪,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往往是团伙作案,其团伙成员之间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受害群体往往是年轻人和老年人。王之虎主任表示,目前新型网络诈骗的行为、手段日益翻新,普通公民对此类案件是防不胜防的,使得犯罪分子屡屡得逞,因此必须发动舆论媒体广泛宣传,提醒网络用户时刻注意网络交易、网络交友时可能存在的陷阱,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同时还需要多方主体通过多种途径加入和配合,只有如此才能达到打击网络犯罪的目的。

“在收到一些未知名的短信时,一定要慎点!”“无论什么时候,首先想到的是个人信息和财产等安全的保护问题。”对于目前社会广泛关注的网络诈骗问题,王景霞指出网络诈骗犯罪的实质是行为人借助网络这个虚拟的空间,隔空给受害者推送诱饵、布置陷阱,使得被害人信以为真,进而自愿处分自己的财产。她提醒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远离网络诈骗“黑手”。

徐传瑜通过亲自办理的两起网络犯罪案件,针对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和传播淫秽物品罪,分享了自己对于这类案件的辩护心得,同时他提醒大家在传播信息时要时刻保持风险意识,而且他对信息网络相关从业者的企业风险进行了提示:要注重企业合规经营,加强核心业务法律体检,做好刑事法律风险切割。

面对新型网络犯罪,除提醒大家时刻保持警惕之外,靖霖律师团队还对新型网络犯罪涉及的相关罪名如: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开设******罪等进行了解读。

王之虎主任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进行了重点解读,他指出,这一罪名是将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助行为独立入罪,这种帮助行为尤其常见于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轻易的为他人提供电话卡、银行卡,稍有不慎就可能构成该罪。

此外,针对目前大家比较关注的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王主任表示,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就可能构罪。他提醒大家,不要轻易散布不实信息,一定要有底线意识,不要随意触碰法律的底线。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法治的真谛,在于全体人民的真诚信仰和忠实践行。全民守法,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也是高扬法治旗帜的基础工程。靖霖律师团队提醒大家,对于新型网络犯罪案件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既要注重保护个人信息又要注意保护自身的财产,努力学法、懂法、依法、守法、用法,强化法治意识,提高法治素养。

【解读新型网络犯罪】 靖霖济南所律师团队参加山东广电《法治山东》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