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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142】阎啸风主讲《刑法分则规定的明知》

更新时间:2022-08-11 点击数:963

【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142】阎啸风主讲《刑法分则规定的明知》

8月9日下午,靖霖济南所第142期刑辩道场如期开讲。本期道场由靖霖济南所律师助理阎啸风为大家主讲《刑法分则规定的明知》。

主讲人的分享分为三个部分,包括从刑法总则规定的明知和刑法分则规定的明知之辨析、明知的内涵及其对辩护工作的启示、体系性思考之借鉴。

首先,主讲人就刑法总则规定的明知和刑法分则规定的明知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进行了详细阐述;

其次,主讲人结合刑法分则中的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重点分析了刑法分则中关于主观明知的内涵,并提出对于主观明知可以通过直接证据证明、间接证据证明以及推定三种方式进行认定。与此同时,其指出律师在辩护过程中要重视证据的审查,并且要重点审查推理过程是否符合形式逻辑及经验法则;

最后,主讲人建议,在分析判断行为人是否具备主观明知时,可以结合相关刑法理论,进行体系性思考,要具备整体性、全局性观念。


· 研讨进行中  

分享结束后,参会人员就主讲人的授课内容发表了自己的理解与感受,大家均表示主讲人的分享兼具较强的理论性和实践性,并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主讲人认真记录并逐一回答,现场学习氛围浓厚。

道场最后,由靖霖济南所副主任朱明志作分享总结。

首先,朱主任表示,主讲人的分享内容全面,层层递进,逻辑性较强;

其次,朱主任结合主讲人的分享内容,向参会人员传授了学习主观明知的三种方法:第一,通过查阅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学习主观明知;第二,通过阅读、撰写理论文章加深对主观明知的理解;第三,结合典型案例,深入把握主观明知的内涵及其认定方式。

【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142】阎啸风主讲《刑法分则规定的明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