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

所在位置:首页  > 法律新闻

联系我们

浙江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

联系方式:4009685178

传真:0531-83602019

邮箱:jljn55569506@163.com

地址:济南市高新区科创路天马相城4-11-102

法律新闻News

【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96】王之虎主讲《电信诈骗意见(二)的几个问题》

更新时间:2021-07-27 点击数:724

【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96】王之虎主讲《电信诈骗意见(二)的几个问题》


2021年6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制定《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以下简称“《电信诈骗意见(二)》”),进一步明确法律标准,依法严厉惩治、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


为加强对《电信诈骗意见(二)》的学习、研究,进一步提升我所律师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2021年6月29日,靖霖刑事律师机构副主席、靖霖济南所主任王之虎以《电信诈骗意见(二)的几个问题》为主题进行授课。


王之虎律师从制定《意见》的背景和意义、政策规定发现脉络、新《意见(二)》的亮点三个部分进行讲授。


第一部分,王之虎律师结合电信网络诈骗相关数据及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持续高发、多发的趋势,详细阐述了《电信诈骗意见(二)》的实施背景及意义;


第二部分中,王之虎律师详细介绍了我国电信网络诈骗政策规定的发展脉络,《电信诈骗意见(二)》是对几年以来实务做法的归纳和总结,并进行了创新的突破与规定;


第三部分中,王之虎律师对《电信诈骗意见(二)》的亮点进行了归纳和总结,以辩护人视角对《电信诈骗意见(二)》中关于管辖问题、关联犯罪的打击、证据的取证程序更加宽泛及宽严相济的原则等方面进行详细的讲述。


王之虎律师的授课紧扣法律热点,现场学习氛围浓厚。授课结束后,参会人员一一发表自己的理解与感受,并结合主讲人讲授的内容就相关问题进行提问,王之虎律师认真记录并逐一详细回答。


道场最后,由靖霖济南所副主任吴黎明作总结点评。吴律师从以下两个方面交流了学习体会:一是结合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诈骗剧本不断更新、演出道具日趋黑化、犯罪地由境内向境外转移、资金转移方式多样化及网络黑灰产呈现专业化等五个特点,进一步对《电信诈骗意见(二)》的制定背景进行了阐述、分析;二是结合《电信诈骗意见(二)》的具体内容,从案件管辖辩护、证明标准的把握、主观明知的认定、证据合法性审查的提出、宽严相济政策给协商性辩护带来的影响、“窝点”等词汇的理解等七个方面,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辩护工作提出了个人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