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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85】《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期学习研讨会

更新时间:2021-07-27 点击数:825

【靖霖济南刑辩道场NO.85】《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期学习研讨会


2021年3月30日下午三点三十,靖霖济南所如期开展第85期内训。本期刑辩道场为靖霖济南所第二期《刑法修正案(十一)》研讨专场,由靖霖(济南)律师事务所王之虎主任和朱明志、黄少伟、杨文彩等律师为大家梳理了《刑法修正案(十一)》部分罪名的重点、难点。


按照流程,首先由朱明志律师讲授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其次,黄少伟律师结合国内外立法趋势讲授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和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


随后,杨文彩律师讲授妨害药品管理罪、欺诈发行证券罪。


最后,由王之虎主任讲授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催收非法债务罪两个罪名以及刑法修正案(十一)中关于降低刑事责任年龄的相关知识。


各位分享人对自己负责整理、研究的罪名进行了系统的讲解,先从立法原意对罪名的修改进行阐释,接着从辩护人的角度,结合上述罪名修改所涉及到的典型案例,分享了上述罪名的辩护思路。


最后,王之虎主任对本次道场进行总结,鼓励大家要在修正案出台后的第一时间,全面了解新法所涉及到的罪名和相关知识,及时跟进国家立法、司法机关对修正案的进一步解释完善,为以后的辩护工作打下坚实的理论基础。